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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非法持枪“刑不刑”?景谷检察院巡回公诉来答疑
来源:县检察院 郑季行 刀雨兰 时间:2025-03-23 阅读: |
3月21日上午,景谷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在永平镇公开开庭审理,景谷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0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详细指控了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处罚。 此次巡回公诉,不仅把庭审现场变成了生动的法治课堂,还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了司法的威严与公正,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了群众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下一步,景谷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巡回公诉+以案释法”的宣传方式,拓宽普法阵地,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 检察官提醒: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非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持有、私藏、制造枪支。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如果家中有购买零件自制、捡拾或祖辈遗留的枪支,一定要及时主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同时,若发现身边有枪支或涉枪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本文来源:县检察院 郑季行 刀雨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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