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求助平台 辟谣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景谷发布微信公众号 景谷融媒抖音号 景谷融媒快手号 景谷融媒微博 七彩云端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栏目
 
【依法治县】非法持枪“刑不刑”?景谷检察院巡回公诉来答疑

来源:县检察院 郑季行 刀雨兰 时间:2025-03-23 阅读:

图片

3月21日上午,景谷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在永平镇公开开庭审理,景谷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0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图片

图片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详细指控了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处罚。

此次巡回公诉,不仅把庭审现场变成了生动的法治课堂,还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了司法的威严与公正,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了群众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下一步,景谷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巡回公诉+以案释法”的宣传方式,拓宽普法阵地,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

检察官提醒: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非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持有、私藏、制造枪支。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如果家中有购买零件自制、捡拾或祖辈遗留的枪支,一定要及时主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同时,若发现身边有枪支或涉枪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文来源:县检察院 郑季行 刀雨兰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普法强基在行动】县发改局深入凤山镇抱母村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Copyright 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大寨树塔路802号 电话:0879-5229786 投稿邮箱:jgtvxinwenbu@126.com
滇ICP备202100632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210106 不良信息举报:0879-5229786 投诉举报邮箱:jgxrmtzx@126.com
滇公网安备530824025308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