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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取消景谷县城区部分路段机动车停车泊位的通告
来源:景谷发布 时间:2026-10-14 阅读: |
广大市民和车主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及生命急救通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景谷县城区道路实际通行状况,决定依法取消以下路段路内停车泊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路段 (一)景谷县第三小学路段,取消停车泊位33个。该路段紧邻校园,上下学高峰时段人流、车流高度集中,现有泊位占用通行路面,压缩通行空间,极易造成车辆滞留,严重影响学生及家长通行安全。
(二)白龙路路段,取消停车泊位31个。该路段为群众通勤主干道,叠加上下学、上下班双高峰车流,原有泊位进一步加剧道路拥堵,车辆混行、占道通行问题突出,极易引发剐蹭、碰撞等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三)将军路路段(县医院岔路口至县医院应急通道侧门),取消停车泊位13个,调整为摩托车、电动车停放车位。该路段紧邻医院,周边车流、人流密集,路内停放大小型客货运车辆易占用、堵塞路面通道,严重挤占消防通道和急救生命通道,阻碍救援车辆快速通行。
二、实施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路段路内停车泊位正式取消,并同步清除停车标线及相关附属设施。 三、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及停车场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规定,严禁在上述路段停放、临时停靠机动车。 (二)本通告正式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巡查查处、交通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上述路段违法停车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此通告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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