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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县城居民生活污水和非居民用水污水 类别划分的通知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22-04-25 阅读: |
根据景谷县城污水处理费制定和调整方案的批复文件要求,景谷县非居民污水处理费采取“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实施满后将实施第二步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现将有关县城居民生活污水和非居民用水污水类别进行划分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生活污水包含:居民、财政拨款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医疗单位、新闻出版、文体活动场馆等公用事业、其它非盈利社会团体组织用水等。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2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污水包含:工商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工商业用水包括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业用水等,商业贸易、餐饮服务业、旅社、招待所、宾馆酒店、疗养院、旅游娱乐业、影剧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中介机构、金融保险业、房地产、邮电通讯、经营性游泳场馆等经营服务行业用水及建筑施工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桑拿、洗头、洗脚、特种服务业和洗车业用水等。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4元/立方米。 园林绿化、学校、养老机构按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1.2元/立方米执行,应急抢险用水免收污水处理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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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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