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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通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22-04-24 阅读: |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规范全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函〔2020〕53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进行治理整顿,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整顿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云南省森林条例》。 二、治理整顿范围 全县范围内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 三、治理整顿内容 对违规使用土地、租赁农用地晾晒板材、台账管理不规范、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排污不达标、无营业执照或出租、转借营业执照等问题开展治理整顿。通过治理整顿,保护合法、取缔非法,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的木材经营加工秩序,促进全县木材加工业健康发展。 四、治理整顿原则 (一)坚持合理布局,依法整顿。科学规划布局,明确准入条件,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依法行政和标准意识,将依法依规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整顿。对存在问题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进行治理整顿。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度整顿。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健全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五、治理整顿步骤 治理整顿按照部署排查、制定方案、自行整改、治理整顿、巩固提升五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1年9月1日—10月31日)。摸清木材加工企业数量,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治理整顿工作档案台帐。 (二)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2年2月28日)。结合摸排出的各类问题,拟定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三)自行整改阶段(2022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或个人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四)治理整顿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31日)。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4月1日—6月30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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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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