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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交通安全毋侥幸,酒驾违法进牢狱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张健寅 时间:2023-03-02 阅读: |
3月1日,景谷检察院公诉一起危险驾驶案。该案因周某某饮酒后心怀侥幸心理,驾驶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验,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4.81mg/100ml血,属醉酒状态。 公诉人充分履行职能,对被告人周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有力指控,周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采纳公诉方量刑建议对周某某作出有罪判决,周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该案警示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驶,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创建文明景谷、法治景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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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张健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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