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用司法力量敲响生态环境保护之槌。9月13日上午,景谷法院永平法庭到勐班乡芒旺村民委员会巡回审判两件滥伐林木案。勐班乡各村护林员、小组长、党员代表60余人参与旁听。
庭审现场,公诉人分别针对两被告人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宣读起诉书,并列举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人张某、何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何某、张某均表示服判息诉,公诉机关表示不抗诉。
庭审结束后,景谷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宣传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群众普及保护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的意识。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此次巡回审判充分表明景谷法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景谷法院永平法庭将严格按照《澜沧江糯扎渡库区生物多样性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协议》,用司法力量保护好辖区内和澜沧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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