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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庭审现场变课堂,景谷开展“警钟长鸣预防职务犯罪阳光司法庭审观摩活动”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张亚 时间:2021-12-13 阅读: |
12月9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普洱市一名原处级干部吴某某职务犯罪案。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来自全县重点部门主要领导或者分管财务、项目的领导,以及被告人所在同行业系统的部分工作人员等6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零距离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6年期间,吴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某养殖场和某养殖公司的名义虚报项目,贪污国家专项资金人民币100余万元;2007年至2019年期间,吴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个人和他人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60余万元。被告人的上述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本案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2个小时的庭审,不仅清晰地反映出被告人的犯罪过程,也给在场的党员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丽松说道,“聚焦同类型同行业开展精准警示教育,有助于接受教育的对象能够通过案件检视自身行为,及早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缺项或者廉政风险点,及时进行整改,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目的。” “这次零距离、面对面的警示教育,让人感到震撼。我们一定要以此案为镜、为戒、为鉴、为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结合自身工作,立足岗位,做到廉洁从政、务实为民。”庭审结束后,县农业科技局副局长王强说道。
“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目的,就是用身边人身边事和法槌敲醒‘沉睡者’,敲打‘装睡者’,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与县人民法院的合作,充分发挥好审判震慑的效应,进一步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分类化、全覆盖,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真正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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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张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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