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争议中,企业停发薪酬、劳动者被移出工作群;工伤赔偿中,双方对伤残八级赔偿金额各执一词......面对“火药味”十足的案子,景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没有“一裁了之”,而是把调解贯穿案前、庭前、庭审全过程,既讲法理、又通情理,让多起案件当场兑现、双方握手言和。2026年,全县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3件,调解成功率95.15%,结案率100%,未发生重大劳资群体性事件。 
调解前移,小纠纷不拖大。对事实清楚、标的较小的欠薪、经济补偿类案件,当事人提交材料时即阅卷研判、电话联系双方,先行案前调解;对大额工伤赔偿、多人集体争议等敏感案件,第一时间对接部门乡镇,疏导情绪、防止激化。余某某等三人与某果汁公司因调岗发生争议,仲裁员先解读《劳动合同法》、统一认定欠薪事实,再结合企业资金压力引导互谅互让,以“劳动者能拿到钱”为前提建议分期支付,最终三案调解成功。 
情理融合,对立变对话。对情绪对立重、诉求差距大的纠纷,仲裁员“背对背”释法明理、告知风险,待预期靠近再“面对面”协商;对同类案件选取已调解案例对标处理,统一标准、减少反复。李某某工伤待遇案中,仲裁员对劳动者讲清裁决不确定性和执行成本,对用人单位讲明法律责任和强制执行风险,引导不“赌气争理”,最终促成一次性支付116000元。调解恪守自愿、合法原则,不强行调解、不诱导放弃权益,兼顾劳动者权益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 
服务下沉,风险防在源头。联合劳动保障监察、社保、就业、信访等板块开展劳动关系风险“四项排查”,对11家重点企业动态监测,重大节点落实每日零报告;召开三方联席会议研判形势,加强舆情监测和信访闭环管理。完成10家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核验,全覆盖检查辖区10家劳务派遣机构。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企业活动14次,指导94家企业完成用工备案,开通电子劳动合同企业38家、累计签订5637份,从源头减少用工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不是简单“各让一步”,而是在法治框架下寻找共赢的平衡点。下一步,景谷县仲裁院将继续守法治底线、怀为民初心,把调解阵地深耕下去,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