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持续改善县域空气质量,9月15—1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大气污染防治分编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深入永平镇、正兴镇、景谷产业园区部分涉气企业及县城区部分在建工地,重点核查工业废气收集治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秸秆禁烧及资源化利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等工作落实情况,现场与企业、项目、乡镇及部门负责人交流,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法典学习宣传、履职监管、问题整改等情况。 
检查组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大气污染防治分编为全县大气治理提供了法治遵循,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法典学习宣传,对标法定要求履职尽责;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紧盯重点行业企业,抓好工业废气、施工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污染源管控,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规范行政执法,健全问题闭环整改机制,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把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实效,持续改善县域空气质量。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梳理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以人大监督助推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