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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景谷检察院:深耕生态法治沃土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景谷检察院 时间:2026-08-15 阅读: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扣“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绿色底色”主题,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景谷检察院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让检察履职的脚步踏进山林村落,将生态保护的法治声音传递到基层末梢。
——送法入寨,把法治课堂搬到家门口 近日,景谷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把生态法治宣传阵地搬到乡村一线,开展巡回公诉,“零距离”接触,沉浸式警示,引导辖区群众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树立生态优先、守法护林的法治意识。活动现场,检察官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出台背景、意义,阐明法典对于推进基层治理、提升全民生态法治意识的重要作用。检察官结合村民易触犯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罪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以案释法”。 这场扎根案发村寨的巡回普法,正是景谷检察深耕基层生态治理的生动实践。严肃的庭审化作山野间的法治课堂,严厉的法律惩戒唤醒群众保护生态的自觉,让生态保护的法治种子在边疆村寨落地生根。
——四大检察协同履职,以系统思维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守住绿水青山,离不开长效的制度保障。景谷检察院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推动生态源头修复,形成打击、监督、修复、共治一体的生态检察工作闭环。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2024年以来,共办理环资刑事案件141件151人。在办理罗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促使17户村民主动退还土地400余亩,被占两年多的林地重披绿装。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将补植复绿情况作为认罪认罚从宽重要考量,倒逼违法行为人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实现“惩治一个罪犯、修复一片生态、警示一方群众”。办理的1件刑事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 紧盯矿山生态受损、非法排污、河湖生态破坏等治理痛点,公益诉讼精准靶向发力,办理涉河湖案件13件,取缔排污点、取水点7处,整治水域1000余平方米。督促整改受损林地260余亩,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资金25万元。办理的3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1件获评市级典型案例。 以行政检察履职为切入点,依托全县“利剑护林”专项治理行动,参与修订本地林业管理相关条例,常态化运行“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森林警长”联动协作机制,与林草、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累计召开30余次联席会议共商对策,开展联合巡护20余次,紧盯重点区域排查生态风险隐患,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无缝衔接通道,凝聚生态环境共管共治执法司法合力。 护绿之路久久为功,法治守护步履不停。下一步,景谷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持续完善“刑事追责+公益监督+行政协同+生态修复+常态普法”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以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
| 本文来源:景谷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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