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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景谷法院:一尾鱼苗补一江生态,一案审判护一方生灵
来源: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6-05-22 阅读: |
北回归线横贯山野,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造就景谷生机盎然的生态沃土。境内小黑江作为澜沧江水系的重要支流蜿蜒奔流,串联层叠林地与河谷湿地,完备的复合生态系统为生灵万物孕育绝佳栖息家园,县域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桫椤、云南苏铁苍翠生长,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北豚尾猴、冠斑犀鸟自在栖居,尽显万物共生的生态肌理。为守护一方山水、维系生灵永续,景谷法院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以法治为盾护草木生灵、守生态本底,绘就边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画卷。(视频来源: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在第26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景谷法院立足辖区生态保护实际,依托典型案例开展系列活动,以“沉浸式”司法实践作答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问。 以案释法 严惩非法捕捞 景谷法院将巡回法庭开进小黑江案发河段,100余名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到场旁听。庭审查明,被告人王某于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电鱼,其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王某当庭认罪认罚、诚恳悔罪。承办法官结合涉案物证,深刻剖析电鱼行为对水生生物链的危害性,明晰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定罪标准与法律红线,有效破除了群众“靠水吃水少量捕捞不违法、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切实强化群众水域生态保护法治意识。
以鱼补河 践行生态修复 秉持“谁破坏、谁修复”司法原则,本案采用刑事追责与生态修复双向惩戒模式。庭审结束后,在多部门共同监督下,被告人王某将自费购置的数万尾鱼苗投放至涉案水域。尾尾鱼苗逐水入河、溯流游弋,修复水生环境。当事人从非法“捕鱼者”向主动“补鱼者”的身份转变,直观呈现生态司法修复成效,以沉浸式警示教育触动在场群众,切实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敬畏之心。
一案共治 凝聚保护合力 一案治理赋能全域共治。本次巡回审判同步联动多部门开展普法宣教与工作会商,景谷法院通过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周边村民普及生态保护法律法规;联合农业农村局、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聚焦小黑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研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生态修复规范等议题,健全司法与行政协同治理机制,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修复一域”的治理效能。 此次“刚性惩治+闭环修复”是景谷法院护航生物多样性的生动实践,实现惩治违法、修复生态、普法警示多重治理成效。下一步,景谷法院将持续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常态化推行巡回审判、生态修复等举措,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筑牢辖区生态司法防线,以精准司法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景谷赋能蓄力。 |
| 本文来源: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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