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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开展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民族歌舞笙声传”民族民间传统歌舞大赛的通告
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5-07-02 阅读: |
为充分挖掘和展示景谷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促进各乡镇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决定在火把节期间举办2025年民族民间传统歌舞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族歌舞笙声传”——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民族民间传统歌舞大赛 二、组织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比赛内容 (一)傣族传统嘎光舞比赛 (二)彝族传统跳笙对歌比赛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25年7月17日08:30—11:30(傣族传统嘎光舞比赛); 2025年7月17日14:00—17:00(彝族传统跳笙对歌比赛)。 (二)比赛地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中心报告厅 五、参赛要求 (一)全社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均可自愿组队报名参赛,每支队伍人数严格控制在20—30人,不少于20人。 (二)嘎光舞比赛自带打击乐器及乐手,跳笙对歌比赛乐器及道具由参赛队伍自行准备。参赛套路动作为4套以上。 (三)参赛人员身体健康,具备参加比赛条件。 (四)各参赛队食宿、交通、服装等相关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五)各参赛队在排练、比赛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六、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14日 (二)报名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馆三楼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陶老师18708844091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傣族传统嘎光舞比赛及彝族传统跳笙对歌比赛各1名,奖金人民币15000元/名; 二等奖4名:傣族传统嘎光舞比赛及彝族传统跳笙对歌比赛各2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名; 三等奖6名:傣族传统嘎光舞比赛及彝族传统跳笙对歌比赛各3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名; 其余参赛队伍评选“最佳组织奖”、“最佳传承奖”。 八、比赛方式 (一)各参赛队伍按抽签顺序依次表演,节目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不少于4分钟,表演结束后由评委统一打分,第三支参赛选手比赛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前两支队伍的成绩。 (二)本次比赛现场评分,采取10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三)邀请市级、县级专家评委7位组成评委组,在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 (四)嘎光舞比赛动作可创新,可配合演唱。跳笙对歌比赛可采用“唱跳+对歌”的表演形式,三弦、芦笙等乐手可在队伍中齐舞,也可单独围圈。但两个比赛的队形只可采用传统围圈的方式,否则扣分。 九、评分细则 (一)舞蹈编排与表现力(4分) 1.舞蹈编排需体现民族民间特色,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和民族风情,能充分展现民族歌舞的艺术魅力。(1.5分) 2.舞蹈动作规范、整齐,具有艺术感染力。(1分) 3.舞蹈队员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等与音乐、舞蹈主题相协调,表现力强。(1.5分) (二)弹唱与节奏(2分) 1.弹唱内容积极向上、结构分明、结合主题,能充分展现景谷民族民间文化特色。(1分) 2.打击乐手演奏节奏稳定,准确掌握音乐节奏。(1分) (三)服装与道具(2分) 1.服装需符合民族民间特色,色彩鲜艳、款式独特,能展现民族文化的魅力。(1分) 2.道具使用恰当,能增强舞蹈的表现力。(1分) (四)现场表现与观众互动(1分) 1.参赛队员在舞台上需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0.5分) 2.参赛过程中,能与观众产生良好的互动,营造热烈的氛围。(0.5分) (五)规则遵守(1分) 服从主办方的各项比赛规则,尊重评委及对手。 十、活动声明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日 |
本文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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