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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景谷法院开展强制腾房执行行动 11套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张亚 艾梦云 时间:2022-06-15 阅读:


6月10日,县人民法院对县城内某连锁酒店的房屋开展强制腾房执行行动。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紧张工作,成功将11套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杨某诉被告周某某、谢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要求被告将景谷县城内某酒店4楼的11套房屋过户交付予胜诉方杨某。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经原告申请,景谷法院于2021年8月11日予以立案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景谷法院向不动产相关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帮助杨某及时办理了房屋的过户手续。但在执行房产交付过程中,被告以房屋已经租赁给案外人周某经营酒店为由拒绝迁出,同时周某称租赁关系续存期间,自身是房屋的合法使用权人,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经法院执行异议团队审查后,驳回了周某的异议请求,并发出了限期迁出房屋的《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迁房义务,法院依法决定强制执行。

 

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景谷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妇联、白龙社区等多个部门的共同监督见证下,依法强制执行。执行现场,执行干警首先向被执行人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释明依法进行强制腾房的原因和法律依据。随后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拍摄、清点、登记,以照片、录像的形式固定屋内财产情况,并由申请执行人指定的锁行更换门锁。至此,11套房屋执行交付完成。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张亚 艾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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