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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 | 景谷一例野外违规用火被查处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谢娟 时间:2022-03-07 阅读: |
3月4日,接群众举报,威远镇那卡村中寨村民小组万某在农地内违规用火。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局防火股迅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2022年3月4日8时许,为种植烤烟,万某在“茶树地”顺延地,中心坐标:17680385—2589961(80坐标)烧地火,面积3.85亩。执法人员将其传唤至村委会接受询问,经询问,万某对其违反《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火通告》违规野外用火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立案审查,当事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当前,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不断攀升,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22年2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实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管理。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野外用火的,县林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公检法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用火、故意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
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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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谢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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