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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交警大队暂扣交通违法和肇事逾期未接受处理机动车辆报废公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时间:2021-09-17 阅读: |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46号第58条之规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2021年8月24日前暂扣的驾驶人(或车主)至今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292辆(其中普通二轮摩托车246辆,正三轮摩托车3辆,轻便二轮摩托车40辆,小型汽车2辆,电动四轮汽车1辆)机动车进行公告,请有关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2月9日止)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否则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 交警大队暂扣交通违法和肇事逾期未接受处理机动车辆报废统计表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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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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