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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2026年火把节期间禁止占道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和燃放水灯、孔明灯的通告
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火把节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26-08-01 阅读: |
关于2026年火把节期间禁止占道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和燃放水灯、孔明灯的通告 2026年火把节期间,为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因燃放水灯、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经2026年火把节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火把节期间景谷县城区内禁止占道销售和燃放水灯、孔明灯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6年火把节期间(8月5日—7日),严禁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占道销售水灯、孔明灯以及氢气球等易燃易爆物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城区道路、公园、广场、威远江两岸等区域燃放水灯、孔明灯。 三、8月6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主会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参加撒火把活动。 四、严禁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五、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燃放水灯或孔明灯、氢气球等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火把节 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8月1日 |
| 本文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火把节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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