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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通告

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6-05-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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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通告

随着雨季来临,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群众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要增强健康安全意识,不要采摘、购买、出售、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社会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辨识方法。

三、在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要多品种野生菌混合加工,不要凉拌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四、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会议集体用餐和农村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要落实采购野生菌登记制度,确保购买的野生菌原料可追溯,熟悉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六、各类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内野生菌销售摊位的管理。严禁来历不明、难以辨识的野生菌进入市场销售,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野生菌销售信息登记工作。同时,要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资料,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七、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产生幻觉等症状,应及时采取简易方式催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本文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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