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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时间:2026-03-27 阅读:

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景谷公安局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冻品肉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使用鸡肉、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等肉类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制售假劣肉类制品,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三)使用工业用甲醛、火碱、亚硫酸钠、吊白块、双氧水等禁用物质加工牛羊头、蹄、筋、肚,鸡鸭爪等肉制品犯罪线索。

(四)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硼砂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八)其他涉及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景谷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一)举报电话:5119110(情报指挥中心),5222340(威远派出所),5311046(永平派出所),5361110(勐班派出所),5371073(碧安派出所),5351040(半坡派出所),5331116(民乐派出所),5381116(景谷派出所),5301043(凤山派出所),5391116(正兴派出所),5321034(益智派出所)。

(二)举报地点:环食药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三)举报箱:景谷公安局大门口门卫室墙壁举报信箱

(四)举报邮箱:71679489@qq.com

特此通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3月27日

本文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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