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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来源:景谷发布 时间:2025-06-18 阅读: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普政发〔2023〕22号)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景政发〔2023〕26号)要求,景谷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景谷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和全县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景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高位谋划,强化组织领导

 自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景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五经普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多次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方式定期听取经济普查情况汇报,县政府督查室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全程督办、动态跟踪。2023年4月份,县政府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成立景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继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形成到部门到乡镇到村到社区的领导机构体系,做到行业清、人员清、职责明,有力确保全县各级各部门普查工作落实。县经普办结合实际,在县经普办内设工作组基础上,单独成立普查工作专班,定职责、定任务、定质量,重点强化对指标行业主管单位与10乡(镇)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有力促动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2023年7月24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经济普查工作情况,对景谷经济普查工作形势作出精准研判,并对县级经济普查领导机构进行提格管理,决定以县长为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再次调整充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也是全市首家对五经普工作进行提格管理,切实强化对五经普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培训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各行业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科学规范实施

 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工作中采取“目标工作法、调度工作制”有力举措,全面压实各乡(镇)、各行业指标部门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狠抓普查登记工作落实。重点强化对指标行业主管单位与10乡(镇)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大普查进度监督力度,强化数据质量监测频率,做实“一天一反馈、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工作,高质量完成普查现场登记指导、查遗补漏、数据质量核查、评估分析、反馈问题核查修改、数据汇总审核上报等各环节工作任务。

 抓制度提保障。在学习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普查工作制度、规定、细则基础上,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普查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等相关制度,先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等制度,为经济普查提供制度保障。

 抓进度提效率。从清查阶段开始,结合各阶段工作任务,提出每周一通报工作制度,对全县各乡(镇)的工作进度情况进行通报,以“通报”的方式,督促各乡(镇)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普查工作责任。以“通报”的方式,鞭策后进的乡(镇)紧跟普查步伐,统一推进。以“通报”的方式,检验各乡(镇)经济普查工作成效。

 抓宣传提氛围。结合普查前期、中期工作实际,力求一个“精准”,讲究一个“实效”,采取“多维度、多方式”穿插开展普查宣传,力求一个“支持”,抓住普查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县级主流媒体、单位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手段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必要时进行“面对面”座谈宣传,有针对性的面向企业开展普查宣传,将宣传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确保人人知晓经济普查、家家支持经济普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抓配合提质量。牢牢抓住“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抓数据质量”工作理念不变,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经济普查工作专班责任,切实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商贸领域的经济普查工作,形成经济普查工作强大合力。统筹县委编办、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开展行政数据比对、筛重等工作,为普查登记奠定基础。

 三、普法用法,依法依规开展普查

 全县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持续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县委党校培训内容,始终坚持把统计监督贯穿经济普查工作始终,不断强化全县普查“两员”统计法律意识,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加强依法普查宣传,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经济普查违法举报线索。积极配合上级普查机构的督导督查、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国家曝光的统计违法事实,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检自查、立行立改,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坚决纠正统计违法行为和失实数据,确保全县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凝心聚力,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554名基层普查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景谷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和各类经济指标数据采集,取得了丰富详实的资料和巨大成果。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摸清了文化产业、数字经济、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发展现状,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县情,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景谷实践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五、压实责任,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审核,实现数据即报即审即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2024年5月,配合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对10个乡(镇)的4个样本普查小区,85个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48个个体经营户进行了抽查。2024年7月,配合国务院经普办顺利完成对景谷县4个普查小区、24个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12个个体经营户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全过程得到国家抽查组、省、市领导的高度认可。事后质量抽查主要结果表明,景谷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景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较好反映五年来景谷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571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42.4%,从业人员28460人,增长3.9%;个体经营户19731个,从业人员35199人。

本文来源:景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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