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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景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2-07-11 阅读:


广大市民群众:

近年来,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层出不穷,有“养老机构”在旅游景点、旅游项目推介“养老项目”“康养活动”,实则是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景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特向各位老年消费者发出风险提示: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特征:

有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以案释法

6月16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老诈骗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200余万元发还相关集资参与人。

2000年,被告人王某开始从事保健品销售行业,积累了较多老年客户。2011年前后,王某以投资生态园及养老院的名义吸收资金,组织老年人“实地”参观,描绘广阔前景,许以18%至24%不等的高息并允诺将来可在生态园及养老院养老、度假,诱骗老年人不断注入大量资金投资其“养老项目”,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00余万元,100余名老年人受害。至2021年案发,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2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被告人王某具有的犯罪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余万元继续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其退赔,发还各集资参与人。

二、景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您:

老年人往往容易为骗子的“热情体贴”所感动、轻信“养老产品”的神奇疗效、沉浸于“投资养老”的美好期待,成为诈骗分子的“下手对象”。老年朋友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不断提升反诈防骗意识和能力。

请老年朋友们珍惜血汗钱,守好养老钱,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自身利益受损。

如有群众参与此类活动或发现线索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县处非办等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110(报警电话)

0879-5222922(景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337举报平台:微信搜索“12337举报平台”在平台上举报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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