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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交警大队暂扣交通违法和肇事逾期未接受处理机动车辆报废公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时间:2022-03-04 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46号第58条之规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2022年2月1日前暂扣的驾驶人(或车主)至今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204辆(其中普通二轮摩托车200辆,小型汽车4辆)机动车进行公告,请有关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止)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否则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 交警大队暂扣交通违法和肇事逾期未接受处理机动车辆报废统计表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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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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