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求助平台 辟谣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景谷发布微信公众号 景谷融媒抖音号 景谷融媒快手号 景谷融媒微博 七彩云端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告公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谨防生血腌制品、生肉制品、腌鸡脚等高风险食品 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21-10-24 阅读:


进入冬季,我县部分群众开始加工制作红肉、酸肉、白旺、垛生、腌制鸡脚等生血制品或生肉制品。生血制品、生肉制品、腌鸡脚等易于各种致病微生物的滋生,容易导致发生沙门氏菌、肉毒杆菌(梭状芽孢)等细菌性食物中毒;特别是食用生血制品和生肉制品还易患旋毛虫病等人畜共患疾病。近年来我省因食用生血制品、生肉制品及腌鸡脚导致食物中毒的事件屡屡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为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以下预警:

一、严禁我县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各类食堂(学校食堂、工地食堂、职工食堂)、农村宴席、会议接待场所提供红肉、酸肉、白旺、垛生、腌制鸡脚等生血制品或生肉制品。

二、禁止食用、加工出售未经足够加热处理、未经农业检疫部门检疫过的肉类食品。禁止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异味的肉类食品。

 三、加工制作过程中,使用的工具、容器等器具必须生熟分开、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四、建议居民不要购买或食用动物生血制品、生肉加工制作的菜肴和腌制鸡脚。

五、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特别是开展生血制品(红肉、白旺、剁生、白生、腌鸡脚)等高风险食品的危害性宣传,使群众自觉抵制或拒绝食用生血、生肉制品和腌制鸡脚。

六、严格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在第一时间上报县食安办。联系电话: 3034333、522179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物中毒事故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上一篇: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的通告
 下一篇: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禁止食用草乌等毒性中药材的预警公告
 
Copyright 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大寨树塔路802号 电话:0879-5229786 投稿邮箱:jgtvxinwenbu@126.com
滇ICP备202100632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210106 不良信息举报:0879-5229786 投诉举报邮箱:jgxrmtzx@126.com
滇公网安备530824025308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