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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巡察公告 第3号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16-11-24 阅读:


根据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的统一安排,自治县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16年11月23日开始,对自治县民政局开展巡察。望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自治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时间:11月23日至12月7日。
三、巡察的主要内容:1.是否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尤其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不落实的问题;2.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3.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省委“六个严禁”以及“四风”方面的问题;4.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5.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换届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7.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落实情况。
四、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方式。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干部职工、退休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巡察工作,及时反映意见建议。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在自治县民政局三楼设立接访地点;在自治县民政局办公楼前设置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13608796119;设立电子信箱jgxwdexcz@163.com。
请大家放心,对反映的问题巡察组将及时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五、巡察组监督方式。如对自治县委巡察工作有任何的意见建议,或发现巡察组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行为,请拨打自治县委巡察办电话0879-5222588;来信请寄: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收。

 

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6年11月22日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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