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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评定的通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15-10-15 阅读:


2015年12月25日,是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纪念日,也正好是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一周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于2015年12月24日至26日在县城举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以下简称30周年县庆)。为进一步调动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参与县庆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经30周年县庆领导小组同意,30周年县庆办公室于2015年7月27日至8月31日,在景谷电视台、景谷政府信息公开网、中国·景谷网等发布《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30 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征集公告》,向普洱市内社会各界征集30周年县庆活动徽标设计作品。截止2015年9月1日,共征集到市内10名艺术工作者投稿的30幅徽标设计作品。2015年9月9日,县文联组织县美术协会等有关专家、老师,根据徽标作品设计要求,对征集的设计作品进行了评选,初步评选出3幅较好的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再评选出最佳设计作品1幅,送30周年县庆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30周年县庆徽标。现通告如下:

一、最佳设计作品(1件)

(一)作品作者及工作单位

张永清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宗局民研所所长  

(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及寓意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 徽标评定的通告

二、注意事项

(一)30周年县庆办公室有对其设计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有权决定徽标使用的场合、方式、时间。除对最佳作品设计者颁发奖金外,不再支付给设计者其它费用。

(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归30周年县庆办公室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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