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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的通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3-03-05 阅读:


2012年11月下旬至2013年2月,我县以晴朗少云天气为主,降水总量比常年偏少,气温持续偏高,气象干旱较为严重,火险等级持续升高。为减轻干旱造成的不利影响,县人民政府决定3—5月择机在威远、永平、半坡、勐班、碧安等乡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人工增雨火箭弹属爆炸性物品,危险性大,弹身印有“防雹增雨火箭弹”等字样。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时,可能出现发射后未自毁落入地面的人工增雨火箭弹(俗称“哑弹”),尚未自毁的火箭弹须进行专业处理,非专业人士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或撞击等,否则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群众如发现尚未自毁的火箭弹,须立即向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气象局报告,如自行处理,后果自负。(县气象局电话:5221257,联系人:李正光,手机:13769906966)

特此通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4日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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