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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纪委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局 时间:2012-11-13 阅读: |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景谷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景谷纪委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景谷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岗位人员1名; 景谷纪委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 共3名。 二、选调条件 (一)文秘人员选调条件 1.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4.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6.历年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案件查办人员选调条件 1.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法律专业或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 4.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6.历年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三)会计岗位人员选调条件 1.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5.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后出生); 7.历年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选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按照发布通知、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决定选调等程序进行。选调公告将在县电视台公布。 (一)公告。景谷纪委监察局于11月13日开始在景谷电视台及中国景谷网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公开选调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三)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选调计划与合格人员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5。 (四)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公共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笔试定于11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协调沟通能力等。 (六)考察。按1:2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并对其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七)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按《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组织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八)公示。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九)调动。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的合格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方式及方法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6日至20日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1月21日 报名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22日 (二)报名地点 县纪委干部室(县四机关办公楼713室)。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景谷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资格证或者其他能证明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资料。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选调工作程序和纪律,确保选调结果的公平、公正。凡发现违纪违规等情况,可直接向县纪委信访室举报(县四机关办公室710)。 本公告由景谷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5226338或0879—5221559 监督举报电话:0879—5224839。
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景 谷 傣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监 察 局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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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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