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饶兴宏,副主任丁保富、李梅、陈旭、杨丕发参加会议,县领导王瑾、李剑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十四届县委九次全会精神及《代表法》有关内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威远镇等10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行职责事项(草案)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监督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对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开展了工作评议,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厚玲、侯亚月同志开展了述职评议;表决通过了决议、报告和人事事项。 饶兴宏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次作任职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