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保富、李梅、陈旭、杨丕发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彭鑫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建议名单(草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办法(草案)》、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确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资格的决定、关于提请审议确认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
会议指出,筹备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本次会议作出的决定,审议的各项报告及说明,为即将召开的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打下了基础。距离大会召开只有五天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