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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建立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县融媒体中心 景谷县发改局 陶焘 时间:2023-10-31 阅读: |
绿色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核心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景谷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不断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形成,以最实的举措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助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体系 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在严格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当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和企业、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2019年按照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不低于每立方米1.2元要求调整了县城污水处理费标准。
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 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在严格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当地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2019年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由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收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
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依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市场供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县属水库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对具备精准计量条件的灌区实施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在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供水价格。2016年制定县城居民用水阶梯供水价格,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水价的实施对县城节约用水起到了极好的促进作用。三是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制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超定额(超计划)用水10%(含)以内的部分加价20%;超定额(超计划)用水10%—30%(含)的部分加价50%;超定额(超计划)用水30%—50%(含)的部分加价100%;超定额(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部分加价200%。对“两高一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即限制类企业在现行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50元,淘汰类企业每立方米加价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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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县融媒体中心 景谷县发改局 陶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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