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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民政:着眼服务 用心擦亮社会救助温暖底色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县民政局 时间:2023-10-12 阅读: |
近年来,景谷县始终坚持以解决困难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通过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最大化用足、用活救助政策,让困难群众得到有效帮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让社会救助更有温度。 扩围+延展添动力,精准施策纾民困 “这家可以根据《云南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262号)里“单人户”施保政策来纳入保障,你看,对于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将其视为该户的不共同居住人员,单独核算重残人员的收入和财产,收入主要由其他义务人的供养费构成,计算供养费时按文件执行必要豁免。”在年初的永平镇民政业务交流现场会上,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正在耐心地向茂密村的民政协理员解答这个困扰了他好久的问题。
原来,永平镇茂密村的吴某,患有精神二级残疾,四十有四的年纪一直依靠父母和弟弟生活。她的母亲今年七十多岁,同样患有智力和肢体多重残疾。父亲是一名退休教师,每月有7000余元的退休金,但也招架不住弟弟“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和她与母亲长期的医药开支。一家人的生活重担都压在她年迈的父亲身上。按2022年以前的政策,吴某一家虽有两名重残人员,缺乏劳动力,因残因病住院、买药、护理刚性支出较大,但收入核算时,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范围。通过县级工作人员的提点,村协理员按现行政策重新入户对该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算,最终,吴某及其母亲从父亲和弟弟那获得的供养费扣除因残的护理、因病的药费之后,人均收入低于景谷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产状况也符合认定条件,两人得以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联动+协调提效力,多元共助解民忧 “陈姐,真的是太感谢你们啦,没有你们的帮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现在小孩的第二次化疗已经结束,结算时医疗救助报销了很大一部分,后面小娃的手术费也能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真是为我们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民乐镇翁孔村的余某在电话里哽咽地说。
2023年6月对余某来说,是极其黑暗的6月。9岁的儿子在云南省肿瘤医院确诊为右下肢恶性骨肉瘤,第一次入院化疗结束,自付费用15000多元。没想到祸不单行,没过多久外出务工的丈夫金某在玉溪市元江县发生交通意外致脚骨折,住进了元江县人民医院,且肇事方逃逸。每每想起家里负债、躺在床上的丈夫、化疗后虚弱的孩子,家里七十多岁年迈体弱的公婆,都需要她照顾,迷茫又无助的她感觉快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6月14日,余某在听取姐姐建议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县民政局求助。工作人员在接访后,立即协助余某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及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并提醒民乐镇的经办同志跟进调查核实。最后,经过入户核查、优化审批流程,仅15个工作日就完成了该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认定程序,并将生重病的孩子及做过多次手术的金某母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确认纳入保障的第一时间,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县医疗保障局,将余某孩子和婆婆徐某的农村低保人员身份信息维护进医保系统,保障其就医过程中能正常享受医疗救助。同时,针对该户因意外、因突发重病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还给予该户发放了10000元的临时救助金。
回访+关爱强内力,扶危济困暖民心 “小刘,谢谢你不嫌弃,不在乎我过去犯的错,帮我申请救助,帮我申请公租房,来看望我,照顾我,是你让我感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也让我这个无儿女的人感受到了有儿女关心的幸福!”这是永平镇特困供养人员黄某对永平镇田园社区协理员刘明惠发自内心的诚挚感谢。不管寒冬酷暑还是日晒雨淋,永平镇田园社区民政协理员刘明惠都会坚持到居民小组走一走,到困难群众家中看一看,到救助对象家庭聊一聊,将群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放在心上。特困供养人黄某就是她众多对象的一员,黄某今年已经70多岁了,在监狱待了大半辈子,一身病痛,腿脚不便,出狱后举目无亲。她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协助其申请了特困救助供养,助其申请县城的公租房。在老人坚持不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日子,她每月坚持为其将米油物资送上门,帮老人打扫打扫屋子,陪老人聊聊天。社区里连同黄某在内的老人们,提起刘明惠,无不竖起大拇指,夸赞她是他们这些孤寡老人的亲人。她说,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是老人们对她最好的褒奖。
这只是景谷县社会救助“拓围、增效、延展”主动服务的部分工作缩影。据悉,景谷县民政局通过规范低保准入条件、优化参照“单人户”施保政策、落实刚性支出扣减和渐退期政策、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优化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条件等措施,有序扩大低保覆盖面,确保城乡低保“应保尽保”;通过部门间数据交叉比对、民政内部数据关联分析和加大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的宣传,及时主动发现符合纳入特困保障的人员,切实做到特困认定不漏不落,确保城乡特困“应救尽救”;通过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救助、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政策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确保临时救助“应助尽助”。
截至今年10月,景谷县城乡低保人数较2022年末净增397户573人;城乡特困供养人数净增51户51人;开展临时救助1990户5808人次,其中资金救助1527户5138人次,发放救助金309.11万元,开展实物救助463户670人次,物资折价救助10.4万元。 下一步,景谷县将大力推进社会救助的“物质+服务”帮扶工作,探索创新、主动发现、精准救助、应救尽救,以“微”服务兜起民生大小事,确保政策更有力、兜底更稳固、服务更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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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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