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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合作(补充协议)及县级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委托业务签约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县农科局 普丽玲 黄斯超 时间:2023-10-08 阅读: |
为推动景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和全县农民合作社的总体质量提升,近日,景谷县农科局分别与景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景谷利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成功签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合作补充协议书》及《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委托业务服务合同》。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是集资产信息采集、变更处理、财务核算、监督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其功能是对农村集体资金、资源和资产管理提供系统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支持。《补充协议》的签署,确定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选派第三方人员到全县10个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合对纳入“农信通·云南‘三资’智慧乡村管理服务平台”管理使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含村民委员会、涉农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涉农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经济合作联合社、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组经济合作社)发生的账务进行会计账目记账。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全县10个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会计记账工作人员缺乏、记账不规范的主要难题,对于景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产业发展、资源管理、财务规范等方面取得质的飞跃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委托业务服务合同》的签订,约定了在景谷利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免费为全县10个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80个以上农民合作社、为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配置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的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使用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规范代理记账等10个服务内容。
服务中心将以市场化经营为主、政府购买服务为辅,为当地农民合作社提供包括注册登记、代理记账、档案管理、代办咨询、涉税和涉农项目申报、产销对接等服务,这对于规范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在农民合作社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乡村振兴方面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景谷县农科局将继续加强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景谷利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对接联系与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完善“三资”管理工作,促进全县农民合作社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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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县农科局 普丽玲 黄斯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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