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公安局、市河长制办公室组成的督导组到景谷开展“河(湖)长+警长”制专项督导工作。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河长制办公室参加督导工作会议。
会上,督导组传达了2023年度河(湖)长制责任省级考核指标任务中涉及“河(湖)长+警长”方面内容及分值,分析研判景谷目前涉水违法犯罪案件形势,并明确景谷年度工作任务及举措。
督导组指出,建立“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落实河湖警长制是公安机关响应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全力推行河(湖)长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回应广大群众对水环境安全强烈呼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行“河湖警长制”的现实意义,把履行好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作为大事要事分内事,加强学习研究和思考,积极发挥作用,迅速开展对辖区河道的“认河、巡河、护河”工作,建立“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警长制工作。
督导组要求,要加强警种建设。要以公安机构改革为契机,配齐配强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让各级河湖警长“会履职、尽好责”,为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执法保护提供基础保障,规范河湖警长巡河防范、联合执法、督察考核和信息报送等行为,确保“河湖警长制”工作有序开展。要完善协作配合。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顼系统工程,牵涉到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各级河湖警长要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两法衔接、日常联巡、应急联动、疑难案件会商等措施,形成联动效应和整体效应,打造警政、警民合力“治水共同体”,落实涉水顶格执法监管,进一步改善河湖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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