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县政协主席、县河长制副总督察何国华一行到永平镇迁毛水库开展河长制工作调研督导。县水务局、永平镇相关领导参加调研。
调研采取“查、听、看”相结合的方式,在永平镇迁毛水库,对永平镇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督导,对河(湖)长制开展以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何国华指出,虽然我县河长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河(湖)长对实施河(湖)长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河长会议、河长巡河、河长督察、河长协调等工作尚未全面落实。同时,日常巡河和问题整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类专项行动成果巩固不到位,“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不同程度存在反弹现象,重整治、轻监管现象仍然存在。
何国华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我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文明、加快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推进工作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治理任务重、时间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源头治理、过程控制、执法协作为关键,以县内河流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精准发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三是要切实真抓实管,严肃责任追究问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特别要对照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专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河湖保护治理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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