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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关于举报黑恶线索的通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李欣 时间:2018-03-27 阅读: |
为深入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发现以下涉黑涉恶线索请立即举报。结合我县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采取各种手段干扰、操纵破坏农村换届选举,把持基层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打着村集体、合作社利益等名义,操纵群众、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群众群体上访、阻碍重点工程推进建设,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或者涉嫌包庇、纵容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以及把持操纵涉枪、涉毒、涉赌、涉黄、涉拐、涉骗违法犯罪团伙;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涉黑涉恶势力; 六、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高危人群集聚地,拉帮结伙、结伙作案、寻衅滋事、强拿硬买、称王称霸,以及替人壮声势、充当打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损害财物等涉黑涉恶犯罪; 七、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以及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组织职业医闹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八、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零售等各类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势力; 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直接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犯罪逃避打击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逃匿,或者阻挠案件查办,为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各类“保护伞”的违法犯罪;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 十一、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主动投案自首,视情节轻重,从轻从宽处罚;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公民举报情况、提供线索,可采取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来人举报等方式。 举报电话及通讯地址 自治县扫黑办:0879--5222372 通信地址: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 电子邮箱:jgzfwzzb@126.com 自治县公安局:110;0879--5222582 通信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自治县纪委:0879--5224839 通信地址: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治县委组织部:0879--5224853 通信地址: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自治县人民法院:0849--3027373 通信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0879--3016813 通信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自治县司法局:0879--3012196 通讯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666400
特此通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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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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