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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查处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投诉件的通报(第一期)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7-09 阅读: |
2017年7月5日,收到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普督转第10号(受理编号:LD20170705002)举报案件(以下简称“案件”),主要反映“景谷县林纸路大宝真农家乐旁边有家养鸭场,打扫不及时,影响周围饭店生意”后,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对交办案件进行核实,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养鸭场位于林纸路土锅寨方向250米路下侧100米处,其东面紧邻林纸路“大宝真农家乐”,向西100米处是威远江,北面是农地,南面有简易住房。养鸭场为简易石棉瓦房、砖木结构,养殖房及住宿房屋面积约280平方米,区域环境面积约2亩,区域间有鱼塘、种植地。房屋土地权属于威远镇芒冒村土锅寨一组陶春祥农户。养鸭户王有民,湖南人,2014年1月1日与威远镇芒冒村土锅寨一组陶春祥农户签订租房合同养鸭,租期10年,房租每年一付,租金每年为2万元。截至养鸭已经3年半,主要经营育脱温鸭、鸡、鹅苗销售,目前存栏鸡、鸭、鹅苗10000羽,其中鸭苗5000羽、鸡苗3000羽、鹅苗2000羽。脱温室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鸭苗从普洱市购进,鸡、鹅苗从昆明购进,鸭、鸡、鹅苗进出无台账记录及相关资料。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属实。林纸路大宝真农家乐旁养鸭场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废弃物及粪便打扫不及时;病死禽无害化处理不到位,死禽乱丢在鱼塘;苍蝇蚊虫防治不到位;家禽用具摆放不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7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自治县涉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办理人员参加会议,并将案件交由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办理。2017年7月6日由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召集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威远镇人民政府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立即召开会议,并到现场调查核实,制定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林纸路大宝真农家乐旁养鸭场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方案》。累计出动38人次,提供养鸭户消毒威40包、石灰500公斤,进行病死禽无害化处理52羽,清理废弃物及粪便300公斤,使用消毒威和石灰进行场地消毒及苍蝇蚊虫灭杀工作5次,进行养殖场周边环境卫生打扫4次。 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已禁止乱排乱倒行为,苍蝇蚊虫得到有效灭杀,废弃物及粪便得到了清理,及时进行病死禽无害化处理,养殖场周边环境得到改善。目前,此案件已经办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县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加派督察部门进行督办,要求养鸭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工作。监督养鸭户不再调进新苗,现苗销售完成后,另选适宜养殖区进行养殖。在搬迁之前,安排人员监督养鸭户每天做好苍蝇蚊虫灭杀、废弃物及粪便清理、病死禽无害化处理,养殖场周边环境打扫等工作,确保养殖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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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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