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县教育局、公信局等14个国家机关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建祖、陈雪松、康铭光、陈云松等2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并对工作评议的部门和述职评议的个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上,段群民说,按照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安排,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任期内对政府工作部门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将对事对工作的监督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部门工作评议和干部述职评议常态化,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有效监督。
段群民指出,此次国家机关工作评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是本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最后一次评议,在评议过程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两个办法及其评议方案,严格按照评议程序,深入调查了解被评议部门及其主官的履职情况,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从测评结果看,这次评议的都能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职能工作,积极完成县委、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业绩好,干部职工评价好,测评满意度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部门及其主官履职工作表示满意。
段群民要求,被评议的部门及其主官要正确对待这次评议及其测评的结果,正确对待已取得的成绩,正视履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觉按照评议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并按要求如期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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