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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景谷勐班司法所:“情理法规”四驾并驱 助力特殊家庭维权

来源:县司法局 张仁昌 陈思予 时间:2025-08-18 阅读:

近日,勐班司法所以“情理法规”四驾并驱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历时数月,矛盾激烈的农村土地转让纠纷,为当事人黄某一家拿回了作为家庭生活保障的土地,不仅依法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更从源头上预防了潜在矛盾升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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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乎生计的权益之争

2024年,黄某丈夫张某在未经得家庭其他成员(黄某以及黄某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家庭承包的1.2亩土地转让给了同村村民李某,并收取了转让费共3万元人民币。黄某家庭情况较为特殊,家中经济困难,黄某本人患有精神二级残疾,家中父母也已年过八旬,体弱多病,另育有两名子女年纪尚小正在上学,全家的生计除了丈夫打零工的收入,就指望着这1.2亩土地的微薄租金。由于土地一直由张某管理,毫不知情的黄某直到2025年上半年才从村中邻里的闲谈中得知自家土地已被转让。知晓真相后的黄某心中异常气愤,丈夫张某也因自己的一时糊涂后悔莫及。于是黄某一家找到李某要求返还自家土地,但李某坚持认为,若要求退还土地,黄某需向自己支付6万元人民币。面对李某的高额诉求,经济拮据的黄某一家无力承担。一次次协商,一次次碰壁,两家的矛盾不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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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刚性约束,人情柔性疏导

2024年7月,勐班司法所接到反映后,按照人民调解相关程序,立即启动纠纷调处机制,与平安法制办组成专项调解组,一同前往当事人所在村组开展调解工作。

针对此种复杂情况,调解组从依法、依规、依情、依理的四维角度,以智慧和温情展开调解:

释法析理。调解组向双方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张某未经共有人和村集体同意而擅自转让家庭承包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张某与李某私下转让土地的行为在法律上不生效。

政策引导。调解组结合当前农村土地政策和乡村振兴要求,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着眼于长远和谐。

情感疏导。在充分考虑到黄某家特殊情况(高龄患病老人、残疾人、在学子女)的基础上,调解组耐心细致地做各方思想工作,引导换位思考。

经过调解员的反复沟通、多方协调和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协议,即李某同意退还转让的1.2亩土地;张某退还收取的3万元土地转让费。最终,李某在调解组为其多争取的最后一天筹款期内按时退还了款项。至此,这起涉及特殊困难群体、矛盾尖锐的土地转让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以人为本,促进和谐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勐班司法所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法与情”的方圆之间构筑起法的力度与情的温度共存的调解格局,以法分清界限,摆明立场;以情融化坚冰,点滴流长。下一步,勐班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方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

本文来源:县司法局 张仁昌 陈思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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