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上午8:00召开,会期半天,地点在县四机关办公楼228会议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一)审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修订草案);
(二)审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修订草案);
(三)审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四)审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五)审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司法局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七)审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八)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
现予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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