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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倒卖烟叶有关的犯罪——非法经营罪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23/4/19 点击:684

 


2020年9月份,景谷籍被告人吴某某、思茅籍的被告人王某某、罗某某在利益驱使下,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向曲靖籍男子陈某某、李某某,红河籍男子潘某某,非法收购初烤烟叶17642千克,价格合计人民币510685元。后吴某某、王某某、罗某某被法院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五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且分别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非法收购的初烤烟叶6620千克,全部依法没收。

案件警示:烟草是国家专营物口,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经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要图一时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挺而走险。否则,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的是人一生中最大的幸福,失去自由 ,葬送了自己的家庭,留下犯罪记录,还影响子孙后代的读书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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