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面海报   视频产品   以案释法   宣传标语   音频产品   精品法治课程   其他普法产品   景谷特色普法产品
 当前位置:首页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 >> 以案释法 >> 正文

 
与枪支有关的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23/4/19 点击:599

 


两年前,金某从景谷县五金店购买了射钉器及钢管改装成一支射钉枪用来打猎。2020年 11月16日下午,金某和周某各自持射钉枪在凤山镇文折村张家村民小组“火化场”山上打猎时,金某被周某误认为是“麂子”用射钉枪打成重伤,2021年6月9日周某被景谷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21年2月21 日景谷县公安局以金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景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金某虽因受重伤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但仍然要为自己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案件警示:国家对枪支进行管制,禁止个人非法持有枪支,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体生命安全。枪支是具有非常大的杀伤力的违禁品,我们老百姓非法持有枪支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景谷县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有打猎习俗,枪支走火或是把人看成猎物将人打伤、打死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给自己、他人及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及巨大的精神痛苦,甚至家破人亡,多年来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所以我们每个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法律学习,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敬畏法律,做一个守法、学法、知法、用法的人。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大寨树塔路 电话:0879-5229786 投稿邮箱:jgtvxinwenbu@126.com
滇ICP备202100632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210106 不良信息举报:0879-5229786 投诉举报邮箱:jgxrmtz@126.com

滇公网安备530824025308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