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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泼水节期间城区禁止占道销售和燃放水灯、孔明灯的通告

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采花泼水节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24-04-02 阅读:

景谷2024年泼水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因燃放水灯、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规定,经泼水节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2024年泼水节期间景谷县城区内禁止占道销售和燃放水灯、孔明灯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泼水节期间(2024年4月12日—16日),严禁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占道销售水灯、孔明灯。

二、严禁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城区道路、公园、广场、威远江两岸等区域燃放水灯、孔明灯。

三、严禁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四、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燃放水灯或孔明灯、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采花泼水节系列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日


本文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采花泼水节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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